跟騷法上路,擔心什麼行為會構成違反跟騷法嗎?而違反跟騷法又有什麼罰則呢?

5 3 月, 2023

跟騷法上路,擔心什麼行為會構成違反跟騷法嗎?而違反跟騷法又有什麼罰則呢?

跟騷法全名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為110年12月1日公布實施,該法案對於跟蹤騷擾行為給予明確的定義和處罰,立法理由在於以往針對蹤騷擾行為因應的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但家暴法針對的是「家庭成員」間的行為,而所謂家庭成員又只限於(1)配偶或前配偶。(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4)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所以如果是「朋友」、「同事」、甚至是「陌生人」所為的蹤騷擾行為就無法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為防止這樣的法律漏洞,因此立法者制定了新法「跟蹤騷擾防制法」。

  1. 什麼樣的行為會違反跟騷法?

所謂跟蹤騷擾行為是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2)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3)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4)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5)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6)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7)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8)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從上述法條規定,所規範的行為可謂「包山包海」,網路上還有人戲稱,是不是以後追求女生,只要不符合對方心意,一不小心就會吃上違反跟騷法的刑責?其實上述行為還需要符合「反覆或持續」,且造成「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的結果,才會構成違反跟騷法。像是邀約心儀的女生一次,結果被拒絕,就不符合「反覆或持續」的行為,是不會構成違反跟騷法的。

  1. 被跟蹤騷擾可以怎麼處理?

如果覺得對方有違反跟騷法的可能,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經警方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必要時,並應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如果經過警方核發書面告誡後,行為人還是持續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還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院核發的保護令可以為以下內容(1) 禁止相對人為跟蹤騷擾行為,並得命相對人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2) 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戶籍資料。(3) 命相對人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4) 其他為防止相對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之必要措施。

  1. 違反跟騷法的刑責是什麼?

光是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就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更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又如果被害人已經聲請保護令,而行為人還有違反保護令的行為,也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而且如果法院認為行為人違反跟騷法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還可以進行預防性羈押。